韩国放宽酒类制造与销售规定 7月起外卖软件允卖酒

韩国企划财政部和国税厅19日公布“酒类规定改善方案”(以下简称方案),对外卖相关酒类销售规定、酒类销售渠道限制、酒类产品代工和酒厂旅游相关规定进行调整。

与外卖有关的酒类销售规定调整最受在韩居住消费者关注。方案规定,从今年7月开始,消费者通过电话或手机应用程序点外卖时,允许店家销售低于菜品价格的酒类产品。如果消费者电话预定一只1.8万韩元炸鸡,购买酒类的价格必须在1.8万韩元以下才允许配送。

方案还规定,从下半年开始,政府将取消烧酒和啤酒“家庭用”和“大型卖场用”的区分,统一为“家庭用”。这是自2002年以后18年来首次取消家庭用和大型卖场用区分。目前韩国超市和饭店销售的酒类销售渠道不同,因此产生大量库存管理费用。规定改善后,库存管理费用可能会大幅减少。

政府计划在年底之前修改酒税法,允许酿酒厂制造除申报种类以外的酒类(非销售)。今后前来参观酿酒厂的顾客,可以利用酿酒厂的烧酒制造多种鸡尾酒。与此同时,政府还决定废除以从量税申报酒税的酒类——啤酒和米酒的价格申报义务。

同时,为提高传统酒的市场竞争力,将开放相关厂家举办试饮活动的限制。政府决定,传统酒厂家在取得酒类零售业许可的情况下,允许举办试饮活动。目前韩国酒类试饮活动仅限于酒类制造、进口企业。

政府为发展传统酒酿酒厂旅游,计划对直接向访问传统酒厂的外国游客购买的酒类产品免除酒税。
 

5月19日下午,在首尔市内一家超市里,一名消费者走过烧酒货架。 【图片提供 韩联社】


기사 이미지 확대 보기
닫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