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宪政史上首次对在任总统发布逮捕令,具体将如何执行备受关注。
1日,负责调查“12·3紧急戒严”事态的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(公调处)处长吴东运强调,总统尹锡悦涉嫌带头发动内乱和滥用职权妨碍权利行使,拘捕令将在有效期本月6日前执行,若尹锡悦方面阻碍执行将视为违法行为。
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上月31日下达逮捕令后,总统警卫处表示将按照合法流程采取警卫措施。有观测认为,警卫处或根据《总统警卫法》中“有正当理由认定警卫目的不可避免时,可进行出入管制”的条款禁止执法人员出入官邸。
鉴于此公调处向警卫处发送公文,警告称若妨碍执行逮捕令将适用滥用职权和妨碍特殊公务罪。吴东运强调,使用路障或铁链锁门等拒绝执行逮捕令的行为将被视为妨碍公务。
此前警卫处曾拒绝警察国家调查本部对总统室和警卫处的扣押搜查,导致调查计划失败。当时警卫处以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10条和第111条“未得到负责人批准不可对涉军事机密场所进行扣押搜查”为法律依据。但法律界认为,拒绝执行逮捕令缺乏法律依据,若警卫处不予配合违法可能性较大。
据悉为防止警卫处拒绝执行搜查逮捕令,公调处从法院获批的搜查令中明示有“相关条令不适用于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10条和第111条”内容。
公调处为应对警卫处不配合执行的可能性,正在同警方就调集警员人力进行协商。公调处或警方或以妨碍公务执行为由,对警卫处员工实行逮捕。
公调处还在就执行逮捕令的时间与警方进行协商,据悉为掌握尹锡悦的行踪,与逮捕令一起签发的搜查令中含有“可在日出前、日落后夜间执行”的内容。在过去搜查先例中,曾因在工作时间外执行逮捕令是否合法引起过争议,吴东运当天表示将在执行逮捕令中遵循礼仪,暗示夜间执行可能性较低。
执行逮捕令将由公调处检察官向尹锡悦出示逮捕令后交付副本,并按照“米兰达规则”告知嫌疑事实和聘请辩护人的权利,并应给予辩解机会。必要时虽可使用手铐等,但综合考虑警卫相关规定,以及尹锡悦仍为现任总统的身份,且几乎无逃逸可能性,实际可能性较小。
通常情况下嫌疑人将乘坐调查机关的车辆进行移动,但考虑警卫问题也有可能乘坐警卫处用车。
公调处表示,若对尹锡悦实施逮捕,将在位于政府果川办公楼的公调处调查室内立即开始调查。为进行审问已准备100张以上的提问用纸,但不排除尹锡悦行使拒绝陈述权的可能性。
调查以外的时间,尹锡悦将被关押在首尔拘留所内,考虑到警卫问题将使用单间。若因难以执行逮捕令而需要延长有效期,公调处将说明事由后重新进行申请。